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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件结婚法律如何看待?

2025-05-05郑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伪造证件结婚法律如何看待?

1.从民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如果发现存在以虚假身份资料骗取结婚证书的情形,则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2.从刑事角度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一旦查实,行为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欺诈手段结婚可否请求无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或双方在结婚时使用了欺诈手段,并且这种欺诈行为足以影响另一方对于婚姻关系成立的真实意愿表达,那么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婚姻无效。这里所说的“欺诈”必须是关于婚姻本质的重大事项上的欺骗,例如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等,而不能是因为日常生活中的小谎言或是性格不合等原因。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其他几种情形下婚姻可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但直接针对“欺诈手段结婚”的条款主要体现在上述第一条中,即涉及到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下。对于更广泛的欺诈定义及其是否能够导致婚姻无效,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具体判决来判断。

伪造证件结婚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触犯了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因此承担民事乃至刑事责任在处理个人事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为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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