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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割?

2025-06-10杭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同性婚姻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割?

虽然我国法律目前不承认同性婚姻,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同性伴侣之间存在类似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且双方对于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则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的规定处理财产分割事宜;若无特别约定,则可参照《民法典》第1087条的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同性伴侣如何共同领养孩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同性伴侣共同领养孩子面临一定的法律障碍。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并未明确禁止或允许同性恋者个人或作为伴侣共同收养子女在实践中,由于社会文化因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情况,同性伴侣想要正式地、合法地共同收养一个孩子是非常困难的。

目前情况下,如果一位同性恋者希望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则可能需要通过单方面申请的方式来进行,即其中一方单独提出收养请求。即便如此,考虑到收养机构及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婚姻状况、经济能力、健康条件等,这使得同性恋个体或伴侣成功收养儿童的过程更加复杂且充满不确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要求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未直接提及关于同性伴侣共同收养的规定对于同性伴侣而言,目前尚缺乏专门针对其共同收养需求的明确法律支持。

尽管我国现阶段未将同性婚姻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之内,但通过适当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仍能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同性伴侣间财产分割提供法律支持。建议涉及此类问题的个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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