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2025-07-29杭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共同债务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而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个人债务,则不属于共同债务范畴。在确定了共同债务后,应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或能力大小来分担。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赌博、非法活动导致的债务),则该方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财产协议在离婚中有效力吗?
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等事项达成协议。这种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是否有效力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如果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离婚时原则上应认定为有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处理需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断,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相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