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归属谁定?
2025-09-30杭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离婚时房产归属谁定?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上,首先需要区分该房产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由一方全额出资购得且登记在其名下,则一般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而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财产归属做出不同于法律规定的一致意见,并且这种约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是有效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在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首先需要明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并且没有特别约定为一方个人所有,则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不成,则可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解决离婚过程中涉及房产归属的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加详细准确的意见。同时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日后可能发生的争议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