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企业股权如何进行分割?
2025-10-30杭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离婚企业股权如何进行分割?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并涉及对企业股权进行分割时,首先需要明确该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特别约定)如果是在婚内通过投资等方式获得的企业股权,则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是确定股权的价值,这可能需要借助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最后一步是如何具体实施分割,可以选择直接转让部分股权给另一方,或者将股权折算成现金补偿给对方等方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如何分?
对于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直接规定此类情况下的财产分割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共有关系的规定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之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能够证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置了某项财产或共同参与了某项经营活动从而产生了收益,则该部分财产应当视为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理,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按照各自贡献的比例进行分配;若无法明确各自贡献比例,则可以平均分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离婚时对于企业股权的分割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评估股权价值,并选择合适的分割方式。实践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为详细准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