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如何公平合理承担?
2025-12-11杭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离婚时债务如何公平合理承担?
处理离婚时债务分担的核心在于区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因此产生的债务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发生的,则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房产证上名字有无影响?
在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离婚时如何处理是夫妻双方关注的重点之一。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对于最终的财产分割结果有一定影响,但并非决定性因素。关键在于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以及双方是否有其他书面协议或约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债务问题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合理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并据此公平合理地分配债务责任。同时提醒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于日后可能出现的相关争议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