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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中发现重大疾病怎么办?

2026-02-03杭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婚检中发现重大疾病怎么办?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在婚检过程中发现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等),且患病方未如实向另一方披露此情况,则婚后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重大疾病”需符合特定医学标准,并非所有健康问题都构成此处所指的重大疾病。此外,请求撤销婚姻的一方必须在得知或应知悉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检中发现疾病如何处理?

在婚检过程中如果发现一方或双方患有疾病,处理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检查中发现的某些特定疾病可能会影响到婚姻关系的成立与否。特别是对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等,在未治愈前是禁止结婚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这一规定进行了调整,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理由之一,而是强调了告知义务的重要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在治愈前不得结婚。

【注】此条文已被《民法典》修改,新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婚前检查中发现一方存在重大疾病时,若对方事先不知情,则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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